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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10万美元!船公司再次强调切勿瞒报、漏报或错报货物

作者:飞时达北京国际快递公司      2025-09-28    阅读数:702

通知:

致:尊敬的客户及代理

针对货物瞒报/漏报/错报事件,我司严正重申以下通知,同时还将依据相关国际公约及运输合同条款,向责任方进行全额、无限的追偿。构成犯罪的,我司将毫不犹豫地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绝不宽待,绝不姑息。

为确保船舶、货物和其他第三方的安全,提供安全的海上运输环境,保护广大客户的利益,我司再次强调所有客户必须如实、正确地申报货物。任何关于货物的瞒报/漏报/错报等申报不实行为,承运人有权依据双方订立运输合同时的约定,向货方收取违约金,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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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危险品箱必须提供真实的CLASS、UNNO、详细品名以及危险品申报书和包装证明书。如出现瞒报、漏报、货实不符等情况,一经查出,甲方须支付违约金USD100,000/UNIT。并在乙方通知后7天内缴交。

(b) 若瞒报、漏报或错报之货物属于非危险品,甲方应给付违约金USD100,000/UNIT以及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所有损失赔偿费用。并在乙方通知后7天内缴交。

(c) 若有瞒报、漏报或错报之货物,经乙方通知,甲方必须立即支付USD 100,000/UNIT作为押金,相关押金作为后续诸如箱损、滞留期的超期费(涉及瞒报的超期费需以3倍计算)、码头费用、各地海关相关处理费用等费用以及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所有损失赔偿费用,若有金额不足之处需再补足。并在乙方通知后7天内缴交。

除以上违约金、押金外,我司还将保留向责任方进行索赔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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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广大客户按照法律法规如实申报货物。

衷心感谢广大客户及代理一如既往的支持和理解,如有疑问,欢迎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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