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飞时达北京国际快递公司 | 2021-10-02 阅读数:711 |
日前,我部以2019年第25号令、第26号令颁布了《关于修改〈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的决定》和《关于修改〈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以下统称《决定》),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便于各级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有关企业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决定》出台的背景及主要修订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9号)对《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运输机场使用许可条件进行了修改。《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是专门规范运输机场使用许可管理的配套规章,需要依据调整后的《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对其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改。另外,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在规章中进一步明确许可条件,需要对《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中申请国际航线经营许可的条件作出修改。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1.《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
一是修改机场使用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9号)中“删去《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中‘飞行程序和运行标准’。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四)飞行程序和运行标准符合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的规定,《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第八条申请机场使用许可证的条件作出相应修改,将第五项“使用空域、飞行程序和运行标准已经批准”修改为“使用空域已经批准”,同时增加一项“飞行程序和运行标准符合民航局的规定”作为第六项。修改后,不再将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标准作为机场使用许可的前置审批条件,在实施机场使用许可时一并审查。
二是关于机场使用许可证的注销,为满足实际需要,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将《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修改为“机场关闭后,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被撤销许可证的”。
2.《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
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对《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中申请国际航线经营许可的具体条件作出修改,将第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修改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人根据该规章即可申请相应许可,无需再引用其他规章,方便相对人按照法规明确的许可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申请。
上一篇 国际快递价格表-民航局就《运输机场使用手册编制、审查与管理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下一篇 空运价格-华东空管局两场新飞行程序正式实施
国际快递推荐:DHL,DHL代理,北京DHL,北京DHL代理,北京DHL快递,北京DHL国际快递,DHL快递代理,北京DHL快递代理,TNT代理,北京TNT代理,北京TNT快递代理,北京TNT国际快递代理,北京TNT国际快递,EMS代理,EMS快递代理,EMS国际快递,EMS国际快递代理,北京FedEx,FedEx代理,北京FedEx快递,FedEx快递代理,北京FedEx国际快递代理,北京FedEx国际快递公司代理,北京联邦快递代理,邮政EMS国际快递公司业务,邮政国际大包,邮政国际海运服务,北京国际空运公司,北京国际货运公司服务,北京国际海运公司,北京国际物流公司服务,国际搬家运输服务。dhl国际快递查询_fedex国际快递查询_ems国际快递查询_tnt国际快递查询_tnt快递单号查询_tnt国际快递_tnt快递查询_dhl快递查询_dhl国际快递电话_fedex国际快递电话_fedex快递查询_联邦快递单号查询_联邦快递电话_联邦快递查询_联邦国际快递_ups快递查询_ups国际快递查询_ups国际快递_ups快递电话_ems国际快递价格表_国际货运代理_报关与国际货运_国际货运代理公司_国际空运价格_国际空运公司_国际搬家公司_北京国际搬家公司_国际搬家公司。